关于规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障政策,现就规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见附件)。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三、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主动做好控费工作,及时解决医患矛盾。

  四、国家或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本市各项价格政策。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项目内涵)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除外

  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项目价格(元)

  备注

  医保

  类别

  工伤保险类别

  AZAA0002

  航空医疗转运

  指医疗机构(含120急救中心)利用各类航空器转运患者的使用费用。

  所定价格涵盖航空器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次

  次以每航时为基础计价,超过1航时不足整航时按0.1航时累计 加收,因患者原因机组等候每超过8小时,按1航时收费。

  (单发直升机)16000;(多发直升机)31000

  丙类

合肥科生景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目前已经打造了全球领先的以肽为核心的生命分子发现、合成生产、结构优化、递送平台,主要瞄准肽发现及靶向递送,专注于为各大制药企业、生物技术公司、科研单位提供一站式的定制化研发服务。 公司独有的KPDS™平台(KS-V Peptide Discovery Services Platform)是国际领先的的多肽药物发现平台,我们致力于创新药物的高效和精准开发,以科生景肽专有KPDS技术为核心,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的多肽发现服务,以灵活的产品形式和服务模式助力广大客户各类药物发现项目的快速推进和应用探究,包括但并不限于疾病诊断及保健功能产品、多肽药物、核素偶联药物(RDC)、基于小分子的肽药物偶联物(PDC)和多功能肽偶联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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