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称,已立案受理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与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原告自然之友是一家环保社会组织。被告一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是快手APP的运营者;被告二是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是快手APP中电商平台“快手小店”、相关“快手小店商家版”APP和“快手本地商家”APP(以下合称快手小店)的运营者。
根据法院公开的民事起诉状,原告指出,快手APP及快手小店多年来以短视频、直播、图片、购买链接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野生动物猎捕工具的服务,严重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并存在生态损害持续扩大的重大风险。
“2024年3月到7月,根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在快手平台上观察和记录到包括展示、售卖非法猎捕工具的账号超过300多个,非法猎捕工具上架商品超过370件,销售超过30万件,交易额超过6800万元。这些非法猎捕工具除了通过快手小店出售,部分账号主页、短视频和直播中还提供联系方法引导用户直接联系商家购买。”自然之友在起诉状和微信公众号推文中,均展示了这组数据。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将快手平台所有非法猎捕工具商品及相关图片、短视频、直播下架、删除,并对违法账号永久封禁;
快手平台加强对非法猎捕工具商品及相关内容的监管,实现平台不再出现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消除对野生动物、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重大风险;
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失(暂定68671262元);
按照上述数额的两倍承担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暂定137342524元);
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承担诉讼费及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合理费用。
该案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并将于近期推出相关深度报道。